点击收藏信用盘平台出租
青海海东市一包工头拒不支付工人劳动报酬被判刑
2015-12-02 来源: 】 浏览:次 评论:0

东12月2日电被告人王某拖欠务工人员赵某、陈某等人劳动报酬56930元,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今年11月,青海省海东市平安区法院一审判决王某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4000元。
  2011年4月,被告人王某挂靠青海省某建筑工程公司第四分公司从事建筑工程行业,并以该公司的名义与青海一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口头达成了承建某小区会所(物业楼)的工程和3、5、6、7、8、15号楼的外墙保温工程。后其将承包的物业楼、小区大门的主体工程及3、5、6、7、8、15号楼的外墙保温工程承包给了赵某,物业楼室内粉刷工程承包给了陈某。
  工程完工后,被告人王某没有按时支付务工人员的工资。2011年12月2日平安区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局依法出具《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责令王某履行支付农民工工资56930元的义务。但在指定的期限内王某仍未支付。2013年4月3日,王某从房地产开发公司拿到了工程款,但王某仍以该公司未与其结算工程款为由,拒不支付拖欠的劳务工资。案发后至审理过程中,被告人王某已全部支付了工人的劳动报酬。
  平安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无视国家法律,有能力支付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56930元,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应负刑事责任。被告人王某到案后,如实坦白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可依法从轻处罚。鉴于案发后,被告人王某全额交付了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并当庭自愿认罪,可依法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宣判后,王某未提出上诉。


Tags: 责任编辑:
】【打印繁体】 【关闭】 【返回顶部
上一篇: “90后”创意攻城狮揭秘“未来牛 下一篇: 河北承德公安局原政治部主任刘振

相关栏目

最新文章

  • 多家外资行持续看好中国债券市场
  • 韩媒担心艺人涉毒殃及“韩流”
  • 甘肃省临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多方发
  • 光明乳业:立足当下,展望未来,为
  • 山东省建材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在枣庄
  • 热门文章

  • 中国连续6个月减持美债 不再是美“
  • 律师起诉农业部要求公开转基因信息
  • 新葡京反腐相声被质疑 苗阜:非贪官
  • 新葡京赌场:4部“爸爸电影”集中上
  • 澳门葡京酒店扩建工程将启动
  • 相关文章